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办事服务主要展示申请法律援助服务事项,包括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申请依据,向哪些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满足哪些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供的材料及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受理
概述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
政策文件
申请对象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4.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5.请求发给抚恤金;
6.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7.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8.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9.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10.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享受补贴(待遇)
受援人无须就法律援助服务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单位或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受援人可依据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向相关人民法院就该受援事项提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申请。
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
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通过和解、调解、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人员代理受援人以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征得受援人同意。
申请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
4.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证据材料
申请流程
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15:00-18:00)
办理地点
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15号明溪县综治中心司法局窗口、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层无差别受理窗口
常见问题
(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
(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四)行政复议、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五)公证证明;
(六)司法鉴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该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