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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结婚证丢失补领要双方都要去原办理机构办理吗?
日期:2017-05-24 11:37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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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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