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4-07-16 15:54 来源:明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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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持有省林业局核发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土地权属清楚,具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不少于所培育林木的良种生产周期;
  (四)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基地面积不少于20公顷,并具有一定发展空间;
  (五)具备稳定的管理技术力量和条件,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技术支撑单位,有长期从事林木育种研究的支撑专家;
  (六)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与生产林木良种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包装、贮藏和检验设施设备;
  (七)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档案资料齐全且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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