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管理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除了提交包括采伐林木林分位置、起源、森林类别、采伐类型、采伐方式、采伐量等内容的伐区调查设计结果一览表或拟采伐伐区情况一览表外,下列情况还须分别提交:
(1)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法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需要砍伐林木的,应提交: ①依法签订的补偿协议; ②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的核准文件或由经信部门出具的需要采伐林木的文件。
(2)采伐森林病虫害受灾林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疫情鉴定报告和县级森防检疫机构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防治意见; 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案。
(3)采伐森林火灾受灾林分的,应提交县级森林防火部门对火灾发生情况的核实和清理意见。
(4)因风灾、洪涝等自然灾害损毁林木的,应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灾害调查报告。
(5)因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的,应在请示中明确申请使用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小班是否列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实施方案。
(6)因松林改造的,应在请示中明确申请使用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小班是否列入经设区市林业局审核后,报省局备案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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