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应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2023-06-08 09:55 来源: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厂房、停车场);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质量检验人员等);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具体开业条件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