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不动产可以分别持证吗?
答: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共有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不动产权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共有人分别持证的,证书上“权利人”栏填写持证人,“权利其他状况”栏填写其余共有人。申请换、补发共有不动产权证书不改变其单独持证或分别持证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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