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

日期:2024-06-12 15:02 来源:明溪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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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为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层)明溪县不动产登记综合(28-35号)窗口,可乘坐3路、5路、9路、10路公交车乘至城中站或者信用联社站,步行至时代广场左后侧200米(归化公园前),联系电话:0598-28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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