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规划提出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规划体系,各类规划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之间衔接不够、相互打架,规划权威性不够、实施管控不力等问题。特别是空间性规划在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管理体制等方面不协调不一致,影响了国家空间治理效率,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12月,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我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多规合一,构建中国的空间规划体系,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2016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中办发〔2016〕58号)提出,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厅字〔2016〕51号),要求在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基础上,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选取了9个省作为试点地区。因我省是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所以被列为9个试点省份之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中办发〔2016〕58号)把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作为我省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并明确提出2016年重点推进我市永安(宁德市霞浦县、泉州市永春县)的空间规划编制试点,以此探索省级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路径。目前,我市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并已形成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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