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日期:2018-07-23 09:25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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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在公开范围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6类属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点范围。同时,对于其他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也应当纳入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在公开内容上,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后,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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