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段教育扶贫的具体政策是如何的?

日期:2019-01-29 14:40 来源:明溪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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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义务教育:实行“四免一补”资助政策,“四免”包括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免寄宿生住宿费,对象为所有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按每生每年440元标准进行营养早餐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实行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发放国家助学金主要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700元;免学费是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中等职业教育:主要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这两项政策。发放国家助学金主要是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的属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予以资助。免学费是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高等教育:我县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由银行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含研究生)提供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额度为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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