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机构聘用的程序是什么

日期:2024-02-26 11:25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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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聘用评审机构: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聘用8-12家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确定评审机构:评审机构的抽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聘用的评审机构中随机产生。财政局成立由分管领导、监督股、评审中心及相关业务股室等工作人员共同参加的抽签小组,在聘用的评审机构中随机抽取具体项目的评审机构。每个项目原则上确定两家候选评审机构,若第一候选评审机构因故不能接受委托,则由第二候选评审机构承担,以此类推。抽选结果经所有参与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三)签订合同:根据抽选结果,县财政局联系中选评审机构并对其选派的评审人员执业资格进行核实后,与中选评审机构签订《对外委托评审合同》。 中选评审机构无故不得拒绝委托评审任务。若中选评审机构存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应当回避的事项,以及其他无法承担此次评审任务的情况,中选评审机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县财政局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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