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你好,{{loginInfo.showname|truncate(12)}}
注销
注册
登录
注册
登录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人事信息
财政资金
重大建设项目
统计信息
专题专栏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网上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
闽政通APP
三明市网上公共服务平台
内容融合
政务地图
明溪涉侨服务“侨易办”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智能问答
互动交流知识库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走进明溪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智能问答
>
财政局
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
日期:2018-07-18 09:38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对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由县(市、区)根据省里资金安排额度和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为加快推广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购机者购买下述品目机具时给子一定比例的省级累加补贴。当年度省级资金使用完结,不再累加补
(
1
)对购置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
75-140
马力以下)、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中耕机、风送式喷雾机、培土机、手扶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
12
个品目给予不超过
10%
的累加补贴。
(
2
)对购置插秧机给予不超过
15%
的累加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