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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505-1200-2018-00013 文号明旅〔2018〕18号
发布机构县旅游局 生成日期2018-05-28
标题明溪县旅游局关于印发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505-1200-2018-00013
文号明旅〔2018〕18号
发布机构县旅游局
生成日期2018-05-28
标题明溪县旅游局关于印发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溪县旅游局关于印发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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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业: 

    现将《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旅游局       

2018年5月28日      

 

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县旅游行业集中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项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严格落实各旅游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文联(局长) 

长:黄益龙(副局长)

          吴宝珠(主任科员)

    员:邓建红、谢朝辉、雷玉平、王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检查、协调沟通及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的形势分析工作,其他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全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全县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旅游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岗位责任人,明确各级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设立消防专项资金,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宣传培训,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消防档案资料,随时备查。

(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对管理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与其他单位合用的,应与相关单位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三)工作档案标准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地理位置、面积、高度、建筑性质等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数量、位置、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规格等情况。

2.消防法律文书。包括单位消防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消防产品、内装修材料、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消防设施、器材及电气线路定期检测报告。

3.人员组织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架构;各类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岗位人员情况;消防奖惩情况。

4.工作部署落实。包括上级文件传达及本单位工作部署等文件资料。

5.宣传教育培训。包括单位宣传活动、集中培训、员工岗前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等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6.隐患排查整改。包括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记录;消防中控室及重点部位值班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7.灭火疏散处置。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单位志愿消防队员名册、岗位职责、个人装备配备情况;火情处置记录。

8.“户籍化”管理。包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档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档案;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档案。

(四)消防设施标识化

1.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2.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在出入口、电梯口、疏散门、消防器材存放点及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指明安全逃生路线、操作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并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五) 宣传培训常态化

1.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列入日常对内管理、对外宣传项目。采取在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内容等形式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提示。

2.旅游企事业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员工的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组织新上岗员工参加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旅游企事业单位员工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应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范措施。

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发现火灾隐患、会及时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和逃生自救。

(六)预案演练正规化

1.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3.经营期间,旅游企事业单位应保持所有安全出口畅通,指定工作人员值守,配备满足应急疏散需要的便携式照明工具。紧急情况下,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疏散预案,负责引导游客疏散至安全区域。

(七) 隐患查改规范化

 1.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操作规程,并按下列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在检查、整改、复查等环节落实责任,检查人、被检查部门(岗位)负责人、整改责任人、复查审核人要签字。

1)营业期间,应当每2小时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外观、数量是否缺损,是否有吸烟、违规用火用电等动态隐患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顺序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2)每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巡查记录、消防控制室及重点部位值班记录是否规范,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设施运行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安全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有效情况,消防水源情况。

3)每月独立或联合建筑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对消防设施至少开展一次联动运行测试,内容包括手动报警现场确认测试,消防电话通信测试,常闭式防火门功能测试,消防广播测试,烟感、温感报警信号反馈测试,自动喷淋末端压力放水测试,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系统测试,水泵房远程启动、手动启动测试,防火卷帘远程起降、手动起降测试,排烟送风远程启动、手动启动测试,备用电源切换测试,消防电梯运行测试、消防中控设备信号反馈及联动操作等测试项目。

2.旅游企事业单位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消防安全标识被遮挡、覆盖、损坏的,应立即恢复正常状态。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内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存在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用或停业整改。

3.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将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库房、消防水泵房等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

4.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非营业期间的消防安全值守,对值班巡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组织落实防范措施,并逐级上报。

5.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加强用火用电管理,设备及线路的敷设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测。营业期间严禁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 考核奖惩制度化

1.旅游企事业单位应严格制定实施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评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员相应处理。

2.旅游主管部门通过督查检查、考核评价等行政管理手段督促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31日)

县旅游局成立全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全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各旅游单位深刻认识集中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各旅游企业开展安全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要填写《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1)。请于10月30日前统一报县旅游局。   

(三)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县旅游局将按照市、县有关要求,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以推进全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巩固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项治理成果。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旅游企事业单位规范消防管理行为、整合消防管理资源、全面提高消防设施运行效率、有效预防火灾发生的重要工作措施。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楼字视频等媒体,全面报道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意义和目的,同时要积极报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内容和工作方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开展灭火疏散演练、集中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等形式,切实提高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四个能力,真正实现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工作目标。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附件:1.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自查自纠登记表

 

 

附件:

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自查自纠登记表

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或建筑性质

□1.星级宾馆饭店;

□2.旅行社;                          

□3.旅游景点(区);

   

自查情况

存在的具体问题

1、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没有堵塞、占用现象。

□是 □否

 

2、本单位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是 □否

3、本单位没有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施工等现象。

□是 □否

4、本单位没有违规电焊切割、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用火用电用气符合要求。

□是 □否

5、本单位已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员工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

□是 □否

6、本单位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了演练。

□是 □否

7、本单位建立健全了消防档案,内容齐全、记录及时。

□是 □否

8、本单位已按照要求开展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到建设要求。

□是 □否

按照《明溪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本单位已组织人员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和整改,现承诺以上内容填写属实,如若不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填报单位一份,报消防部门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备份一份。2、表中“单位性质”有交叉的可分别勾选。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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