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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1-0300-2020-00005 文号雪政〔2020〕17号
发布机构雪峰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0-03-24
有效性有效
标题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峰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雪峰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901-0300-2020-00005
文号雪政〔2020〕17号
发布机构雪峰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0-03-24
有效性有效
标题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峰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雪峰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峰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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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

  2020年 3月 7日 19时 05分,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事故已造成 29人死亡。根据3月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隐患大排查视频会、《中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5号)部署以及《关于印发〈明溪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3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雪峰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雪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雪峰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2020年 3月 7日 19时 05分,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事故已造成 29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批示。根据 3月 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隐患大排查视频会议以及国务院安办、应急部关于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委办明电〔2020〕25号)、3月 1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3月 13日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视频会、3月10日市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要求及中共明溪县委办公室、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形式主义等问题,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深查、细查、严查、查到底,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排查整治内容及分工

  1.涉疫场所安全方面:要对辖区内所有利用酒店、宾馆、宿舍等改用的各类隔离观察点和医院等涉疫场所,立即开展全覆盖 安全检查,确保逐一见底不留盲区。对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整治到位。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更换隔离场所。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内部管理机制,组织专人加强隔离观察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对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要加强对隔离观察场所改造装修的安全监管执法,坚决依法打击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审核并报批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村建站

  责任单位:村建站、安监站、城关派出所、各村(居)。

  2.公共安全方面:要对卫生院、敬老院、学校、文物保护单位、文化站、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风景区等特殊场所开展一对一安全服务 ,指导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分网格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酒精、强氧化剂、医用氧、电热毯等使用安全,及时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配齐配全应急标识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确保万无一失。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民政办、安监站、城关派出所、各村(居)。

  3.房屋安全隐患方面: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采取“业主自查、村(居)排查、乡镇督查”的方式,全面彻底排查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排查后又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村一组、一户一房。对排查出的年久失修及“四无”“两改”安全隐患房屋(“四无”,即无审批手续、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两改”,即擅自改扩建,擅自改变用途),责成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加固、封房等措施分类处置,确保安全,要在百日攻坚期间整治完成,消除隐患。对不属于危房的,进行分类处置,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一年内处置到位。

  牵头单位:村建站

  责任单位:村建站、安监站、各村(居)。

  4.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全面排查整治房建、市政、道路、水利、电力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盯住预防高处坠落,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牵头单位:村建站

  责任单位:水利站、安监站、各村(居)。

  5.危险化学品方面:要进一步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宣贯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努力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全链条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基础支撑保障、安全监管能力“五个强化”。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组织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两个导则”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气处置各环节安全体制机制。要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要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区域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油气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烟花爆竹要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安监站、城关派出所、市场所、环保站、各村(居)。

  6.交通运输方面: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严厉打击“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严重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等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加强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的行前检测、途中检查。

  牵头单位:道安办

  责任单位:道安办、城关派出所、各村(居)。

  7.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化老旧民房、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治理,深入整治老旧民房、群租房、公共娱乐场所、饭店、敬老院、地下空间、“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农村老旧线路改造,实施“农村火灾防控13条”,查找农村火灾防控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整治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做到情况清、底子明,消除各类火灾风险,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要做好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生产高浓度酒精类的消毒液等易燃易爆企业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用氧用电设施、物资集中区域等安全巡查,畅通安全通道,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深入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管理治理方案。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安监站、村建站、雪峰卫生院、各村(居)。

  8.非煤矿山方面: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整治地下矿山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尾矿库回采作业未经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雪峰自然资源所、各村(居)。

  9.森林防火方面:安排各村组织人员不留死角排查各村庄、居民点的火灾隐患,同时组织护林员和民政办对各自辖区内的公墓、坟场以及林农结合部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排查;认真仔细对墓地、道路两侧、林地与农田接壤处等重点区域可燃物清理是否彻底进行排查;立即组织乡镇林业站对防扑火物资装备储备是否充分进行检查(风力灭火机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油料是否备足等),邀请林业专家对镇内的半专业化扑火队伍及十八位护林员进行培训、扑火演练,让队员可以更好地掌握扑火技能与安全知识。组织供电部门对林区输配电线路可能引发的火灾隐患进行排备。

  牵头单位:城关林业站

  责任单位:城关林业站、安监站、各村(居)。

  10.汛期安全方面:检查水库工程在防汛度汛、运行管理与调度、工程实体缺陷、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堤防、水库电站、闸坝、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险工险段应急处理、水毁工程修复、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水库编制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抢险应急预案情况。

  牵头单位:水利站

  责任单位:水利站、安监站,各村(居)。

  11.其他行业领域。燃气、能源(电力)、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油气输送管道、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镇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由镇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抓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的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镇安监站要适时组织对各有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要严格把牢企业主体责任这个“第一道防线”,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生产首责、扛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导则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坚决贯通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操作链”“责任链”。

  (四)严肃警醒,强化追责。要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每月28日前报送《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至镇安监站,每季度末 3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镇安监站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并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

  联系人:蔡思伟 ,联系电话:13850858686,电子邮箱:xfzcsw@163.com。

   

  附件:《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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