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乡公共租赁房分配方案
为做好我乡公共租赁房的分配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夏阳乡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施方案。
一、配租房源
本次分配房源共30套,坐落在夏阳乡乌石乾108号,位于“容和盛苑”小区内。
二、配租对象
符合《明溪县夏阳乡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申请对象,经公示无异议人员。
三、分配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房配租按随机抽签确定,先抽顺序号,再抽选
房号。
(一)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分配抽签。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抽签选房,按签到顺序到指定的序号箱抽取入围序号,再按入围号顺序抽取房号,并到指定工作人员处确认房号。
(三)选房结果确认。夏阳乡政府及时将选房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由乡政府和分配对象签订《夏阳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协议》。
四、有关规定
1、所有经公示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房申请人应参加现场抽签选房活动,应有重大疾病不能参加的(需经医院提供相关证明)经乡政府工作人员审核后可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抽签选房活动。
2、对未按时参加选房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3、申请人在选房确定房号后放弃者(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也视为放弃配租),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4、本配租方案仅适用本次配租。
夏阳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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