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熙翔制药原料药和高端中间体研发和生产项目一期)
明征启公告〔2021〕13号
为实施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熙翔制药原料药和高端中间体研发和生产项目一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 4.8919公顷
2.征地范围:东 林地、耕地 、
西 林地、耕地 、
南 林地 、
北 林地、耕地 。
具体位置详见选址与规划意见(明自然资规选〔2021〕8号)。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石珩村、小眉溪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熙翔制药原料药和高端中间体研发和生产项目一期, 为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1 年7月19日至 2021 年8月2日由瀚仙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征收及相关协议由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负责签订。
我县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公告。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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