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普拉克索等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二期)
明征启公告〔2020〕13号
为实施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普拉克索等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二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6.0963公顷
2.征地范围:东 山 、
西 山、厂房 、
南 空地 、
北 山 。
具体位置详见《普拉克索等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二期)选址规划意见》(明自然资规选〔2020〕6号)。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瀚仙镇石珩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普拉克索等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二期), 为工业项目建设需要。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0 年 8 月 20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由瀚仙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征收相关协议由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负责签订。
我县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公告。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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