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日期:2021-04-09 08:42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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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审批的函》(明建函〔2021〕2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项目代码为2020-350421-78-01-085920),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三期)。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区。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一)紫岭路片区:敷设 De25-DN150 给水管 1157米,De110-D400 排水管 2807米,混凝土路面破除与修复 4360平方米;(二)消防大队东侧片区:敷设 De25-DN200 给水管 174米,De110-D500 排水管 975米,混凝土路面破除与修复 950平方米;(三)青年路西侧片区:敷设De25-DN300 给水管 261米,De110-D300 排水管 652米,混凝土路面破除与修复 10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18.5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筹措。
  六、建设期限:6个月。
  请据此复函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依法开展招投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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