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工程渣土和拆除垃圾填埋场工程(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0-08-07 17:42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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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工程渣土和拆除垃圾填埋场工程(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明建函〔2020〕3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工程渣土和拆除垃圾填埋场工程(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工程渣土和拆除垃圾填埋场工程(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19-350421-77-01-066194),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工程渣土和拆除垃圾填埋场工程(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殡仪馆南侧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58118.15平方米,工程渣土有效库容13.56万立方米,拆除垃圾有效库容11.31万立方米,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93.6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有关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各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据此复函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报批,依法开展招投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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