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0-05-09 10:32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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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明建函〔2020〕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20-350421-48-01-007273),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二期)。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区。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青山下老旧片区污水管道:敷设De110~De160污水管144米,D200~D300污水管道249米,混凝土路面破除与修复516.5平方米;(二)明溪综合市场西侧老旧片区:敷设De110~De160污水管720米,D200污水管道623米,混凝土路面破除与修复999.6平方米;(三)职中东侧老旧片区:敷设De110~De160污水管228米,D200~D300污水管道356米,混凝土路面破除与修748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5.5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筹措。

  六、建设期限:4个月。

  请据此复函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依法开展招投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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