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19-10-08 11:00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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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明建函〔20192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19-350421-78-01-048631,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区。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改建紫岭二支路、新大路支二路、武装部后巷、坪埠土楼、旦前、新村等片区给排水管网,其中:紫岭二支路改建给水管241米、雨水管303米、污水管363米,恢复道路2225.5平方米;新大路支二路改建给水管450米、雨水管59米、污水管322米,恢复道路670.3平方米;武装部后巷改建给水管139米、雨水管90米、污水管169米,恢复道路442平方米;坪埠土楼、旦前、新村片区改建污水管1455米;配套建设道路、弱电、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66.5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请据此复函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报批,依法开展招投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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