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9-04-03 15:34 来源: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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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地质灾害现状:根据明溪县地质灾害野外核查资料,目前全县地质灾害点65处, 其中滑坡57处、崩塌8处,威胁146户1131人、建筑物600间。高陡边坡618处,其中稳定性差的有45处,稳定性较差的有540处,稳定性好的有41处。

  地质灾害隐患: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公路边坡、山边河边为滑坡、崩塌高易发区段;沟谷及沟口为泥石流的高发区段;岩溶浅覆盖区、矿山采空区等区段为地面塌陷易发区段。

  重点防范期:我县每年4月至10月为汛期,也是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5月下旬中期至6月中旬中前期的大雨时段、7-10月台风暴雨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的重中之重。汛期日降雨量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台汛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5个等级:Ⅰ级(绿色),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Ⅱ级(蓝色 ),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Ⅲ级(黄色),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橙色),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Ⅴ级(红色),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其中Ⅲ—Ⅴ级向社会发布,Ⅰ—Ⅱ级不予发布。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Ⅲ级(黄色)时,乡(镇)、村(居)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对地灾隐患点、高陡边坡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应加强对地灾隐患点高陡边坡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

  当气象预警预报为Ⅳ级(橙色)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应加强对地灾隐患点高陡边坡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应立即启动《转移预案》,适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

  当气象预警预报为Ⅴ级(红色)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应立即启动《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

  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我县气象预测资料和降雨时空分布等信息,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12小时降雨量和天气预报状况。

  住建部门要组织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危房检查。

  水利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通报实时雨情、水情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交通、公路部门要做好公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应急部门要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做好尾矿库(坝)的汛期安全监管,防止尾矿库(坝)溃塌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工信部门要做好煤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民政部门要做好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及生活救助等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开发区内地灾防治工作,特别要在发展坡地工业进行削坡时应加强防范管理。

  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及时播报县人民政府防灾部署工作和灾害性气象消息及灾情预报等。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政策原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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