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18-07-26 17:32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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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明溪县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世纪以来,我国城乡如厕难的状况已基本解决,但厕所的硬件设施和发展水平依然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在很多城市,厕所建设还没有纳入城市规划且总体技术水平落后,卫生水平不高,资金投入不足,而在广大农村,仍以收集式旱厕为主,很多厕所不合格、不卫生,此外,部分公民文明如厕的意识还有待提升。“厕所革命”能让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打破陈旧的农村习俗,提升民众文明如厕的意识,为确保我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起草了本《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要求、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实施方案》的颁布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部署,将有效推进我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工作的落实。

  二、政策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8〕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45号)等文件精神修订形成。

  三、主要内容

  根据省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相关文件精神,把“厕所革命”作为新时代推动城乡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从2018年到2020年,用三年时间,通过新建一批标准公厕、改造一批老旧公厕、开放一批内部公厕、打造一批旅游公厕、实施一批农户改厕,同时健全和完善公厕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基本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实用、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

  经排查,我县公厕现状为城区开放公厕共计13座,其中旱厕5座;没有公厕的行政村27个;乡镇所在地存在旱厕2座;农村存在旱厕11座。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县公厕现状,按照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城镇达到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1座厕所的标准,乡村达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公厕的标准,我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建设任务数如下:

  新建一批标准公厕,省、市下达的任务为20座,我县计划三年共新建标准公厕42座;改造一批老旧公厕,省、市下达的任务为13座,我县计划三年共改造老旧公厕21座;开放一批内部公厕,省、市下达的任务为12座,我县计划三年共开放内部公厕12个;打造一批旅游公厕,省、市下达的任务为12座,我县计划三年共建设旅游厕所18座;实施一批农户改厕,省、市下达的任务为1500户,我县计划三年共实施农户改厕1500户。

  四、被征求意见部门主要的反馈意见

  本《实施方案》初稿起草完后,经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基本无重大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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