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解读
3月27日,明溪县出台《关于调整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将明溪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50元提高到30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40%确定。新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http://www.fjmx.gov.cn/zfxxgkzl/zfxxgkml/fzfp/qxjz/201705/t20170506_6889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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