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明溪县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情况公示(二女)

日期:2023-03-09 11:35 来源:明溪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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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以下人员经(一榜公示:村民代表评议无异、二榜公示:县卫健局审核无异),作为2023年度福建省农村二女奖励扶助对象,现予公示。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户籍属于我县且是农村户;

  2.年龄未满60周岁;

  3.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绝育手术,且只有两个女孩的已婚夫妇;

  4.2015年1月1日前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

  二、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在公示后7日内举报

  1.公示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2.符合条件对象未公示的。

  举报电话:

  福建省卫健委——0591-87805693

  三明市卫健委——8226481

  明溪县卫健局——2861616

  附件:2023年明溪县二女奖励发放名单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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