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新增2023年度 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试行)》(明政办〔2017〕117号)文件精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2017年12月31日止,年龄满60周岁,在乡村医生岗位服务年限累计满10周年,现已离岗;
2.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龄在46-59周岁在职在岗乡村医生,现年龄满60周岁,未享受本《意见》规定的政府养老保险补助的乡村医生。
附:明溪县新增2023年度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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