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0年5月)

日期:2020-05-19 17:32 来源:明溪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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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内容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救济渠道
1 违反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有关规定 明溪县鑫缘宾馆 明卫公罚〔2020〕1号 警告,罚款3000元 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且逾期不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2020年5月7日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明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明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2 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 郑建华 明卫医罚〔2020〕3号 罚款10000元,没收药品器械 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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