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3月24日起增设药事服务费项目

日期:2018-03-24 11:27 来源:明溪县总医院
| | | |
    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的通知》明医保局〔2017〕8号,围绕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强化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促进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提高药事管理与质量控制水平,增设药事服务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明溪县总医院3月24日起增设药事服务费项目。
    一、门诊药事服务费和住院药事服务费项目,价格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