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协助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积极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基层医疗卫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现就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组织和协调村(居)计生社保协管员或计生管理员,配合乡(镇)卫生医疗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协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是真正能够改善 “看病难、看病贵”的就医形式,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和协调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
2、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积极组织村(居)计生社保协管员和计生管理员,在医疗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宣传栏、入户宣传等方式,认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宣传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监督,加强日常工作联动。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工作联系、协调组织人员和督促落实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入县计生年度考评内容,对工作完成较好的乡(镇),在年度考评中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
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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