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4-13 09: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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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园区安监站,各相关企业: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明政办〔20147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县安监局制定《明溪县201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412

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412印发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201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6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明政办〔20147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即日起至20161231日,将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继续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检查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原则,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员工尽职履责,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整治工作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落实各类检查中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作业、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及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液氯、液氨、硝酸铵、硝化棉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督促企业强化对危化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的在线监控,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2.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重点检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危化品仓库及成品油储罐区。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加油站,剧毒品经营企业,气体充装企业,店面经营企业。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是否具备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件。

5.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建立档案,是否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措施、配备器材并进行演练,危险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相关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6.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检查零售单位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零售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零售场所配备消防器材情况,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渠道的烟花爆竹,严禁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

三、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员工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3.是否与其它场所保持安全间距,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技术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是否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区内;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灭火设施及器材配置是否按要求设置,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演练;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企业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9.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

10.消防泵房、配电室、各种机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1.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2.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许可情况;

13.其他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二)烟花爆竹企业

1.深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治理,坚决落实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点“两关闭”和“三严禁”工作要求;

2.做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突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

四、检查方式方法

(一)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细化方案,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和责任。

(二)强化属地检查。各乡(镇)、园区安监站要围绕工作目标,针对整治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排查一个登记一个,实行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三)创新检查工作方式。各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注重从技术层面查找隐患,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切实加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掌握安全防护对策措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宣传,力求实效。各安监站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文件、微信、短信、专栏、横幅等形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排查火灾隐患,合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四)注重加强工作结合。要把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督查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查出的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要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定期报送情况。各安监站要严格落实工作情况报送制度,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上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每年610日前、1210日前上报县安监局(总结内容应当包括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情况、排查隐患整治工作数据、督导奖惩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

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4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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