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三季度明溪县经济形势简析

日期:2016-10-25 11: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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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9月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和持续下行的经济压力,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统筹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全县经济运行呈现缓中趋稳、稳中有进态势。1-9月,全县生产总值完成37.87亿元,增长7.6%,增幅较上半年回升0.7个百分点。

一、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9月,我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37.87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6 %,低于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9位,比去年同期下降 5位。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96亿元,同比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6.08亿元,同比增长7.4 %;第三产业增加值12.83亿元,同比增长10.4 %

2.农林牧渔业生产增速放缓。1-9月,全县农林牧渔业完成总产值14.2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27%,增幅居全市第9位,比去年同期下降8位。其中,农业总产值7.79亿元,同比增长7.56%;林业总产值3.90亿元,同比增长-0.3%;牧业总产值1.73亿元,同比增长0.36%;渔业总产值0.65亿元,同比增长6.28%;农林牧渔业服务业总产值0.23亿元,同比增长5.1%

3.工业增速总体平稳。1-9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0.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增幅居全市第9位,与去年同期持平。全社会工业用电量完成1.49亿千瓦时,增长-8.2%,增幅居全市第7位,比去年同期下降3位。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8.23%,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居全市第9位,与去年同期比增加0.01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8位。1-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达490.09%,比全市平均高144.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与去年同期比增加22.5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10位。

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放缓。1-9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76.79亿元,增长16.8%,增幅居全市第10位,比去年同期下降9位。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4.26亿元,比增20.5%;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 0.72亿元,比增12.4%;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19.01万平方米,比增71.7%

5.市场销售情况持续萎靡。1-9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32亿元,比增6.6%,增幅居全市第12位,比去年同期下降3位。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完成3.46亿元,比增6.7%,增幅居全市第10位,比去年同期下降6位。

6.出口总值增长、实际利用外资下降。1-9月,全县出口总值完成7.31亿元,同比增长28.2%,增幅居全市第12位,与去年同期下降6位。全县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完成669万美元,比增-10%,增幅居全市第12位,比去年同期下降2位。

7.财政总收入负增长。1-9月,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3.06亿元,比增-7.2%,居全市第11位,比去年同期下降10位;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9亿元,比增-1.7%,居全市第6位,比去年同期下降4位。

8.存款稳定增长,贷款呈负增长。1-9月,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2.76亿元,比年初增加 6.54 亿元,同比增长12.7%,位居全市第8位,比去年同期下降6位;本外币贷款余额22.78亿元,比年初增加 0.09亿元,同比增长-6.3%,位居全市第7, 比去年同期上升3位。

9.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1-9月,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36元,比增8.0%,居全市第8位,比去年同期下降6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720元,比增9.3%,居全市第12位,比去年同期下降10位。

10.物价涨幅居高不下,但控制在合理水平。1-9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2.6%,比市平均水平高1.5个百分点,上涨幅度排在全市首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主要经济指标与目标差距较大。1-9月的情况看,我县9个主要经济指标中,除出口总值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低于年初的预期目标。其中,GDP增速比市委下达县目标(9%)低1.4 个百分点,比县人大目标(9.5%)低1.9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比市委下达县目标(4.8%)低0.43 个百分点,比县人大目标(4.8%)低1.03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比市委下达县目标(12%)低5个百分点,比县人大目标(13%)低6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比市委下达县目标(12%)低1.6个百分点,比县人大目标(12%)低1.6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速比市委下达县目标(6%)低7.7个百分点,比县人大目标(5%)低6.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市委下达县目标(22%)低5.2个百分点,比县人大目标(20%)低3.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比市委下达县目标(13%)低6.4个百分点,比县人大目标(11%)低4.4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增速比市委下达县目标(7%)低17个百分点,比县人大目标(10%)低20个百分点。

2GDP支撑指标拉动力不均衡。比上年同期拉动力有提升的指标仅有2,分别是:营利性服务业拉动1.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多拉动0.6个百分点;房地产业拉动0.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多拉动0.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拉动力持平的指标3,分别是:农林牧渔业服务业拉动0.1个百分点;金融业拉动0.3个百分点、三产拉动3.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拉动力下降的指标有6,分别是:一产拉动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少拉动0.3个百分点;二产拉动3.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少拉动0.6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拉动2.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少拉动0.3个百分点;建筑业拉动0.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少拉动0.2个百分点。三产分项指标中:交通运输业拉动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少拉动0.1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拉动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少拉动0.2个百分点;非营利性服务业(财政八项支出)拉动0.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少拉动0.2个百分点。住宿业、餐饮业零拉动。

3、乡镇发展不够均衡。1-9月,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速完成较好的乡镇是胡坊镇76085万元,增速21.3%,城关乡61684万元,增速18%,雪峰镇38293万元,增速16.9%;较差的乡镇瀚仙镇117898万元,增速4.8%,枫溪乡36790万元,增速6.6%,夏坊乡50771万元,增速9.2%。乡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较好的乡镇是雪峰镇70765万元,增速74.8%,枫溪乡52877万元,增速30.1%,沙溪乡112276万元,增速23.8%;较差的乡镇胡坊镇95373万元,增速8.5%,夏坊乡72766万元,增速10.5%,城关乡79935万元,增速16.5%;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最高的雪峰镇与最低的胡坊镇相差66.3个百分点。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1、围绕全年目标奋力冲刺。一是密切跟踪第四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针对今年以来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市场趋紧、融资困难等问题,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一线,全力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推动企业开足马力、加快生产,促进项目加快建设、早日投产。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于地区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前三季度有缺口的主要经济指标,认真分析原因,逐月进行分析调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全年顺利收官。

2、把握时间节点有效运作。一是关注GDP支撑指标的核算方案变化情况。在核算年度GDP时,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规模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财政“八项”支出、公路运输周转量使用1-11月数据。人行、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密切关注各自所负责的指标1-11月份数据质量。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季度数)、建筑业总产值、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餐饮业营业额、商品房销售面积等指标是采用当期指标,各责任部门要盯紧盯实。二是尽全力做好新增工作。规上工业新增方面,月度申报是指2015年第4季度及2016年新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6年申报时间延长至11月,截止时间为当月25日之前;年度申报是指在20154季度以前投产的企业,2016年申报时间分两批,第一批于的1110日前,第二批于1220日前。限上贸易新增方面,月度申报是指当年新开业的企业,申报时间为每年的2-11月,其中第四季度开业的企业要于次年的2月份申报;年度申报是指开业时间在往年的企业,申报时间分两批,即第一批于每年的115日前,第二批于每年的1215日前。资质以上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的年度和月度新增截止日期为1025日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时间节点有两个: 一是新增计划总投资为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截止时间为1025日之前;二是新增计划总投资为500-5000万元项目的截止时间为每月23日之前。规上服务业新增方面,年度申报是指2015年第4季度以前成立的企业,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于1110日前,第二批于1220日前(含新开业企业)。新开业企业是指15年第4季度及2016年第4季度前成立的企业。月度申报是指2016年第4季度及2017年新开业的企业,申报时间为17年的2-11月,每月25日前。电子商务企业加入正统网方面 ,申报时间为全年每月的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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