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4月经济运行简析

日期:2016-05-19 11: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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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4月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简析

明溪县统计局

20165月)

一、1-4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4月,我县经济运行呈现缓中趋稳、稳中有好的发展态势。

1.工业。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72亿元,比增8.8%,居全市第1位,比去年同期上升9位。产销率达98.14%,居全市第4,与去年持平。1-3月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指数525.61%,居全市第3位,比去年同期下降1位。全社会工业用电量0.53亿千瓦时,增长-23.9%,居全市第9位,比去年同期下降6位。

2.投资。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23.09亿元,增长21.2%,居全市第3位,比去年同期下降2位。房地产开发完成1879万元,比增-44.4%

3.消费。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60亿元,比增10.2%,居全市第9位,与去年持平。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完成1.34亿元,比增16.7%,居全市第4位,比去年同期上升4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当月比上涨3.7%,累计比上涨3.0%,居全市第1位。

4.出口和利用外资。全县出口总额完成3.96亿元,比增57.1%,居全市第10位,比去年同期下降4位。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完成360万美元,比增9.1%,居全市第7位,比去年同期下降1位。

5.财政。全县财政总收入1.35亿元,比增16.76%,居全市第2位,比去年同期上升1位;地方公共财政收入0.76亿元,比增3.2%,居全市第7位,比去年同期上升1位。

6.信贷。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6.63亿元,比增13.1%,居全市第5位,比去年同期下降3位;本外币贷款余额22.23亿元,比增-14.2%,居全市第10位,与去年持平。

以上指标中, 我县有4项指标增幅位居全市前3位,分别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居全市第1位)、财政总收入(居全市第2位)、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居全市第3位)、1-3月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居全市第3位)。

二、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的说明

近日,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16)》(国统字[2016]47号)的通知,对GDP核算所使用的相关指标的时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当期指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季度数)、建筑业总产值、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餐饮业营业额、商品房销售面积、财政“八项”支出、公路(季度数))运输周转量、房地产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季度数)。

2.错月指标。邮政业务总量、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证券交易额、保费收入、电信业务总量、规模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7个指标使用错月指标,即:一季度使用1-2月数据,二季度使用1-5月数据,三季度使用1-8月数据,年度使用1-11月数据。

3.特别规定。在核算年度GDP时,财政“八项”支出、公路运输周转量使用1-11月数据;房地产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使用1-3季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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