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我县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为认真开展我县2021年上半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根据《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市局通知,抽取信用级别达到一般及以上企业抽取1 %,失信企业及严重失信企业抽取3.5%,与人社局共同开展检查同城配送及快递物流行业5户,对辖区内茶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比例抽取。
二、抽查内容
(一)检查登记事项和许可情况
检查抽查对象登记事项,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等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应当许可而未取得许可或者许可证过期等无证经营行为。
(二)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三)检查企业劳动保障情况
检查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落实,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规定的情况。
(四)检查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股东出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资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即时信息,其已公示的即时信息是否真实;督促未公示2020年度报告的企业抓紧公示年报。
(五)开展“1+X”专项督查
抽查中的茶叶经营主体,应当检查从2020年1月1日至检查之日的相关经营行为,通过检查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依职权检查是否存在涉及政府部门使用公款购买“天价茶”线索。
三、抽查工作的步骤安排
本次抽查从2021年3月11日开始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1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任务、实施方步骤和有关要求,抓好组织部署,推动工作开展。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6月20日)
1.随机匹配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根据要求抽取检查对象,企业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库中抽取检查人员,其中与人社局共同开展检查的,由两局各自抽取检查人员,个体工商户从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中抽取检查人员。
2.依法规范开展实地检查。一是要组织做好必要的检查准备。各检查组要尽快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原则上实地检查工作要在3月底前全面展开,并在6月1日前完成实地检查工作。二是要认真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三是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对企业检查要填写企业即时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属重点行业检查的,还要填写重点行业实地核查表。
3.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各检查组要在检查结束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6月20日前完成。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6月21日—6月30日)
各检查组要做好检查后续处理工作,该移交的移交,该归档的归档。所有后续工作均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各抽查组抽查工作小结和抽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要在6月30日前报县局信用监管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用监管股要履行牵头职责,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各检查组要尽职尽责依法依规开展检查,确保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二)加强培训,搞好保障。信用监管股要会同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开展抽查前的集中培训。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做好抽查工作的车辆保障。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期间,要服从检查组的统一安排,在做好抽查工作的基础上兼顾原岗位工作任务。
附件:2021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统计表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2021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统计表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项 目 |
检查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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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户数 |
应检查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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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检查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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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异常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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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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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监管登记事项依法应变更而未办理变更、应备案未办理备案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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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许可事项与实际不符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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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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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产经营服务行为违法违规情况 |
(1)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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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劳动保障违法违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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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经营行为违法违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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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处于清算、吊销中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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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除以上几项外其他情形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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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处理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常标注)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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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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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常标注)又责令改正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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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案件线索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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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案件情况 |
通过抽查立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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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抽查结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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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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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专项督查 发现问题情况 |
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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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个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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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线索数(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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