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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张洁等34位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11:03信息来源:明溪县人社局点击数: 字号:【

县教育局: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和《明溪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明教人〔2017〕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聘用张洁等34位教师,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2017年8月24日起计算。

  附件:张洁等34位聘用教师基本情况表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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