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县教育局: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和《明溪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明教人〔2017〕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聘用张洁等34位教师,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2017年8月24日起计算。
附件:张洁等34位聘用教师基本情况表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