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张冀闽等2位同志为科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张冀闽等2位同志按期转正,确定为科员职务,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算起。具体任职人员如下: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科员 张冀闽
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科员 梁金梅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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