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传谟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彭辅德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队督察长、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邓廉明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严绍忠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
张卫国同志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分局主任科员职务;
林威宏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阮金铭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事业副科级干部职务;
李传祀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局事业副科级干部职务;
郑新忠同志不再担任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正科级干部职务;
温赞钦同志不再担任县商务局事业副科级干部职务;
余健青同志不再担任县十里埠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吕家贵同志不再担任县十里埠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李贵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城建监察大队事业副科级干部职务;
游木生同志不再担任县园林处主任(副科)职务;
熊洪斌同志不再担任县电大工作站站长职务;
谢张爱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督导室主任(副科)职务;
冯福荣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一中学正科级干部职务;
刘集思同志不再担任县职业中学副科级别干部职务;
吴玉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城关中学副科级干部职务。
张卫国同志按正科非领导管理,原有待遇不变,不影响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
郑新忠、冯福荣同志按县委事业正科管理,阮金铭、李传祀、温赞钦、余健青、吕家贵、李贵华、游木生、谢张爱、刘集思、吴玉忠同志按县委事业副科单列管理,原有待遇不变;以上十二位同志工作考勤单位保持不变,经济待遇发放途径保持不变,退休时在其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办理退休。
熊洪斌同志按县委事业副科单列管理,编制转县第一中学,考勤在县第一中学,退休时在其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办理退休。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421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102000101 闽ICP备11002485号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