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池昌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7-09-15 13: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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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政干〔201717

明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池昌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池昌江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余作杭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李秀莲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

李远良同志不再担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罗建文同志不再担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科职级)职务;

潘腾同志不再担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肖新梅同志不再担任县残疾人联合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学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瀚仙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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