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政干〔2017〕17号
明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池昌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池昌江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余作杭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李秀莲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
李远良同志不再担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罗建文同志不再担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科职级)职务;
潘腾同志不再担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肖新梅同志不再担任县残疾人联合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学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瀚仙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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