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867728
传 真:0598-2882668
电子邮箱: mxhjglg@163.com
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76号
邮 编:3652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1 |
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 |
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1469号三楼 |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
1.项目名称: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3.建设地点: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1469号三楼 4.总 投 资:300万元 5.项目性质:新建 6.建设规模:建设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厂房面积300m2, 7.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环境影响结论: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明溪县城市总体规划,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要求,在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对策,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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