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泰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检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1-12-06 16:01 来源:明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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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8-2867728、2866322(县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0598-2882668

  电子邮箱:mxhjglg@163.com

  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溪明新村76号

  邮  编:365200

序号

项目名称(全文见附件)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福建泰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检测技改项目

明溪县经济开发区D区17号

福建泰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三明市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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