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高纯靶材硅粉末及3N高纯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日期:2019-03-15 09:16 来源:明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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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315日-20193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883519

传  真:0598-2815028

电子邮箱:mx2815028@163.com

  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溪明新村58号

邮  编:3652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1

高纯靶材硅粉末及3N高纯硅建设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瀚仙镇原红卫药厂内

 

福建明溪宇晖硅材料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高纯靶材硅粉末及3N高纯硅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明溪宇晖硅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4)建设性质:新建

(5)工程总投资:500万元

(6)生产规模:年产200吨靶材专用高纯硅粉末和900吨3N高纯硅

(7)工作制度工期:职工人数15人,其中住厂人数5人,年工作天数300天,日生产24h,三班倒,每班8小时,年运行时间为7200h

(8)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环境影响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经采取环保措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能够达标;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同时项目区环境容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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