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上坊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补充通知一

日期:2022-08-02 10:44 来源:明溪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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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10401100100001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第20项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执行(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同时执行闽建筑〔20208号文、明建[2021]35号文。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人应当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赔付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先行赔付):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执行(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同时执行闽建筑〔20208号文。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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