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洋镇白叶村寒塘路灯亮化工程邀请书

发布时间:2019-07-19 17:11信息来源:明溪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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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盖洋镇白叶村寒塘路灯亮化工程已由以明水移〔201920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盖洋镇白叶村寒塘;

  2.2.工程建设规模:盖洋镇白叶村寒塘路灯亮化工程,工程造价约人民币11.1298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盖洋镇白叶村寒塘路灯亮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属小型工程,故确定为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1298.00元;暂列金额:4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3.7.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失信情况查询平台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需提交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7.2本招标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建筑(2016218号文),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7.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908:00:002019-07-2518:00:00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07-1908:00:002019-07-3117: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08-01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07-2518:00:00(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明溪县盖洋镇,邮编:365201

  电子邮箱:15259892598@163.com

  电话:18006081896,传真:/

  联系人:小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邮编:365001

  电子邮箱:fjmjh@126.com

  电话:0598-7999075,传真:0598-7999079

  联系人:小周/小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明溪县盖洋镇

  联系电话:0598-27201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5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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