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编号为永明【2019】招字第 018 号(招标编号)的闽江上游沙溪流域明溪段水土流失系统治理项目(盖洋镇)工程设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公司名单:福州闽山碧水保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科诚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闽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绿景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上游沙溪流域明溪段水土流失系统治理项目(盖洋镇);
2.2项目地点:明溪县盖洋镇;
2.3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为750万元,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000hm2;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3.03km,新建生态护岸约1100m,新建亲水节点1处,河道生态清淤3.03km,沿河两岸绿化补植等 ;
2.5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750 万;
2.6设计费最高控制价: 45 万元;
2.7 招标类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8招标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9 质量要求:所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的规定,编制的实施方案文本及图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资质单位;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_/_;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3月31日至2019年4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地址:明溪县雪峰镇(88墅)罗厝岗小区3D36幢二楼),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标,其他资料另售,捆绑出售,且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9年4月10 日24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闽江上游沙溪流域明溪段水土流失系统治理项目(盖洋镇)”(可简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大写:玖仟元整(¥9000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4月11日16时30分,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地 址:明溪县盖洋镇;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7705987815;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泉州商会大厦20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8-891008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024265826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