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禹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成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世纪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宁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的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沙溪乡梓口坊村2018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已由明溪县水利局以明水函[2018]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明溪县沙溪乡梓口坊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明溪县沙溪乡梓口坊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明溪县沙溪乡梓口坊村2018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工程造价466012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其他相关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人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明溪县红豆杉路1999-16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00元,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捆绑另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月28日24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达本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并写明“沙溪乡梓口坊村2018水土保持保证金”;
6.3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6.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其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明政文〔2017〕78号文件规定执行。
6.5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下同)。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报名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沙溪乡梓口坊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880600367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红豆杉路1999-162号
联系人:小李
电话:0598-8956699传真:0598-286511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帐号:100242658260010001
开户名: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