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项目明溪县盖洋镇温庄村粮食烘干厂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国家补助,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明溪县日晟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主要采购内容包括粮食烘干机、供热系统、进出粮设备和烘干机周边配套等组成。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与土建施工配合、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合格直至交钥匙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具体项目需求及设备技术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控制价:190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投标人须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粮食烘干机及成套配套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烘干机生产设备制造商的经销授权证书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证明材料,同一制造商授权2家及以上经销商投标本项目的均为废标(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财务要求:提上年度财务报告,且未发生亏损。(需提供原件供评委审核);
4.2、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0月11日24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捌仟元(¥:38000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烘干厂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
6、计划服务周期(供货时间):招标人土建基本完成且具备烘干设备安装条件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7、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到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地址:明溪县新大路1870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原件到场核验。
9.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日晟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日晟扶贫开发有限公司,邮编:365200
电话:18759716500
联系人:阮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幢3楼,邮编:365000
电话:18960579514
联系人: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单位账号:9030311010010000029170
单位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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