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村杨时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18-07-06 15:38信息来源:明溪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数: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村杨时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龙湖村杨时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约人民币58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湖村杨时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范围: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304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2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各一份,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明溪县解放路宣教中心一层(工行对面)),联系人:小孙,小詹电话:0598-286169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7月16日17:30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 

  地址:明溪县瀚仙镇,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577986,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建委八楼,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2861698,传真:0598-2861698 

  联系人:小詹、小孙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国共产党明溪县瀚仙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598-279074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附件下载

相关报道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手机门户|帮助中心 | 网站说明 | 导航链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598--2813749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05036248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
欢迎登录本站,您是本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