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胡坊镇罗汉至肖家山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胡坊镇罗汉至肖家山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以明交程[2018]13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明溪县胡坊镇肖家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的支付:待验收合格,上级补助款到位后支付),招标人为明溪县胡坊镇肖家山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明溪县胡坊镇肖家山村。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规划路线全长2.363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采用水泥砼面层。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42813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项目预计投资:约84.28万元(详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准)
2.3该项目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要求,经最终验收达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福建省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施工经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2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
3.2.1对信用考核定级为C级的其他参建单位、主要人员,信用分得零分;从业单位在1个交通建设项目内只能参加1个合同段的投标。
3.2.2对信用考核定级为D级的其他参建单位和主要人员,若未达到限制市场准入条件,则信用分为零分;从业单位在1个交通建设项目内只能参加1个合同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予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明溪县罗厝岗安置小区2A型56栋)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5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存入凭据原件、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定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
5.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提交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24时00分前投标人从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清楚注明“罗汉至肖家山公路工程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36号文件规定,向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胡坊镇肖家山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767013691
地址:明溪县胡坊镇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8250556929
地址:明溪县罗厝岗安置小区2A型56栋
邮编:36520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024265826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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