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18-01-17 11:45 来源:明溪资源交易中心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2017)29号、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玉虚洞;

2.2工程建设规模: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人民币1830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景区道路、广场、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城市公共广场面积2-5万平方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3000万为中型工程,故确定为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30928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27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各一份]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根据高检会[2015]5号和闽检发[2015]9号和明检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和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和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故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和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明政文〔2017〕78号文件规定,向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08:30:00至2018年1月22日17:3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2月7日17时3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格式应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版)中附件2-1规定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明溪县明珠路99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2868876,传真:0598-2868876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栋201号,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2886656,传真:0598-2886656

联系人:曾工、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591-8783358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明溪县

联系电话:0598-28188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