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修工程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国有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比选方案(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15]141号)的规定,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决定将本次公告的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修工程(含装修装饰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设计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包括: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控制价等造价咨询内容的编制)的中介服务事项通过比选确定代理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招标项目名称: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修工程;
3.招标项目地址:明溪县雪峰镇四元堂公共事业楼一至三层;
4.拟建工程投资额:本次比选项目建设规模投资约1500万元;
二、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修工程(含装修装饰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施工、设计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包括: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控制价等造价咨询内容的编制)。
三、中介服务取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7.8万元(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服务费,其中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服务费3.6万元,监理招标服务费0.3万元,设计招标服务费0.3万元,造价咨询服务费3.6万元)总包干。
四、参与比选中介机构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福建省境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总部在福建省境内注册,不包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合法有效且同时具有甲级工程建设类招标代理资格和造价咨询甲级的资格,且近三年内(即自2015年1月9日起至2018年1月8日)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中介机构。有意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2.本比选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公告公布网站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参与比选活动的中介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附件自行至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报名时间:自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止(正常上班工作时间),逾期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3.报名地址: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⑵报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⑶招标人单位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446-1号;
4.本公告公布网站: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fjmx.gov.cn
六、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18年1月16日下午15:00点。
2.地点: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监督部门:明溪县住建局。
七、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对提出申请的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核验已经提交且有效的比选文件的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到场)。未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未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参加比选的申请单位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b、资质证书;
c、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检察院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后提交。
3.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中介机构并公开随机抽取对应球号。
4.从公开随机抽取对应球号中由业主随机抽取第一球号为中标第三候选人;抽取第二球号为中标第二候选人;抽取第三球号为中标第一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的候选单位。
至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提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止,如提交比选文件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中介机构提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无中介机构提交比选文件或提交比选文件的中介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本招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重新比选。
5.按照候选单位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并向其发出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
6.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依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最新范本签订合同。
7.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则按候选单位的排序重新确定中选单位,并报(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由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并将及时在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比选结果。
八、中选的中介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介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招标人: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8年1月8日
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修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修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设计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包括: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控制价等造价咨询内容的编制)中介机构比选提出申请。我方将接受并遵守中介机构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检察院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