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要求及评选办法
(一)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设立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2、总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纳税地在三明辖区,且在三明辖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二年以上,年检合格,并在三明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与人员。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在分支机构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满足闽建筑[2013]27号文件要求。
4、具备健全的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配置齐全。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二年来没有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在开展受托审核业务中接受明溪县财政局监督并能承担相应责任。
(二)投标时需提交的审查材料(以下复印件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2、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附表1);
3、申请报告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
4、近二年来没有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和收费的承诺书(附件3)。
5、主要经营场所面积一览表;在三明市区的办公场所证明资料(附件4)。
6、分支机构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拟选派从事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审核的注册造价工程人员一览表(附件5)。主要经营场所专职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6)。
7、近二年来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文件。(附件7)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采用100分制,评选小组根据各中介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情况选出8家中介机构纳入名录库,一定三年。当第8名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选。
1、企业实力(满分为80分)。
重点考察企业的注册资本(5分)、企业资质等级(20分)、主要经营场所条件(10分)、主要经营场所专职工作人员(35分)、企业信用等级(10分)等方面。
此项评分明细如下:
1、注册资本。5分 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得2分,300 万元以上至 700 万元(含700万元)得3分, 700 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4分, 1000 万元以上得5分。 |
2、资质等级。20分 乙级资质得12分,甲级资质得20分。 |
3、主要营业场所。10分 100 平方(含100平方)以下得2分,100 平方以上至200 平方(含200平方)以下得5分, 200平方以上至300 平方(含300平方)得7分, 300 平方以上得10分。 |
4、在主要营业场所的专职工作人员。35分 10 个人员(含10个人员)以下得10分, 11 至 20 个人员(含20个人员)得20分,21至 40 个人员(含40个人员)得35分;(应提供近三个月三明市缴交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备注:1个注册造价工程师视同2个人员。 |
5、企业信用等级。10分 对2015-2016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分:具有省级工程造价咨询A信用等级的得2分,AA信用等级的得6分,AAA信用等级的得10分。(提供网页截图或证书,并且在省级及以上造价协会或主管部门网页可查询)。 |
2、过往业绩(满分为20分)。
企业过去二年(2015-2016年)承接的三明市非高速公路的在主要经营场所的项目业绩。每项过往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有咨询内容页和双方签章页复印件)、审核报告结论页(必须含送审金额及各方盖章)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此项评分明细如下:
0.1 亿元(含0.1亿元)以下得2分, 0.1 亿元以上至 0.3 亿元(含0.3亿元)得3分, 0.3 亿元以上至 0.5 亿元(含0.5亿元)得4分,0.5 亿元以上至 0.8 亿元(含0.8亿元)得5分, 0.8 亿元以上至 1 亿元(含1亿元)得6分, 1 亿元以上至 3 亿元(含3亿元)得10分, 3 亿元以上至 10 亿元(含10亿元)得15分, 10 亿元以上得20分。
3、付费标准
凡不响应招标人以下约定付费标准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约定付费标准如下:
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对外委托评审付费标准表
付费项目 |
付费基数 |
费率 |
分档计费标准 |
||||||
500万元以内(含) |
500-1000万元(含) |
1000-2000万元(含) |
2000-5000万元(含) |
5000-10000万元(含) |
10000-30000万元(含) |
30000万元以上 |
|||
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 |
送审工程造价 |
‰ |
1.84 |
1.68 |
1.52 |
1.36 |
1.20 |
0.96 |
0.64 |
注:1、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未审核工程量的,其付费按本表标准的50%计取。
2、钢筋抽筋计算审核付费包含在相应付费项目内,不再另行计费。
3、本办法中的付费标准或计费费率均为最高限价。预算项目单项委托评审付费标准起点最低为0.15万元,计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付费。
二、核实、评分
根据《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预算对外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财〔2017〕191 号)精神,明溪县政府法制办、发改局、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组成评选小组,对各中介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核实,然后评分,根据评分情况选出前8名作为今后三年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对外委托评审评审机构名录库成员。
三、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10分至11时50分,下午15时10至17时20分(北京时间)致电报名,并将相关的电子版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
四、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随身携带纸质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经现场开标、评标,待考评小组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
联 系 人:卢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20869505 0598-2863905
电子邮箱:mxcztzps@163.com
明溪县财政局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 18日
附件1: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
日 期 |
201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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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对外委托评审选取评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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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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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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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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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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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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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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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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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名资料 |
是否 提交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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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扫描件 |
|
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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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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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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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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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时需提供以上文件资料原件核实。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对外委托评审机构考评小组:
现委派 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参加明溪县组织的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对外委托审核评审机构评选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评选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接受。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附:全权代表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 务: ;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方
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3:
承 诺 书
致: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对外委托评审机构考评小组
我方在此承诺:
1.我单位信誉良好;
2.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完整,并为此承担相应责任,若提供虚假材料,自动退出本次评选;评选后发现的,自动退出中介名录库。
3.近两年没有与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相关的不良记录;
4.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造价进行咨询服务,项目结束后,除提供专项审核报告外还必须提供书面的管理建议书,并承担因自身工作失误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或风险的责任;
5.咨询费用我方响应贵方约定的计费标准。即:
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对外委托评审付费标准表
付费项目 |
付费基数 |
费率 |
分档计费标准 |
||||||
500万元以内(含) |
500-1000万元(含) |
1000-2000万元(含) |
2000-5000万元(含) |
5000-10000万元(含) |
10000-30000万元(含) |
30000万元以上 |
|||
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 |
送审工程造价 |
‰ |
1.84 |
1.68 |
1.52 |
1.36 |
1.20 |
0.96 |
0.64 |
注:1、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未审核工程量的,其付费按本表标准的50%计取。
2、钢筋抽筋计算审核付费包含在相应付费项目内,不再另行计费。
3、本办法中的付费标准或计费费率均为最高限价。预算项目单项委托评审付费标准起点最低为0.15万元,计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付费。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主要经营场所面积一览表
经营场所地点: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内容 |
面积 |
1 |
经营场所面积 |
|
注:须提供评选单位在三明市开展工作的主要经营场所所使用房产的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实。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注册造价工程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资质名称 |
证号 |
从事本工作的起始时间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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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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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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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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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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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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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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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本表仅填评选单位注册造价工程人员在册员工,行次不够可另增加;
2、资质名称按照有效的技术职称证书的信息填写,若没有职称,填写“无”;
3、需提供表格中注册造价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实;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主要经营场所专职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资质名称 |
证号 |
从事本工作的起始时间 |
1 |
|
|
|
|
2 |
|
|
|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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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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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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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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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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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
|
|
注:1、本表仅填评选单位在三明市工作的主要营业场所的在册员工,行次不够可另增加;
2、资质名称按照有效的技术职称证书的信息填写,若没有职称,填写“无”;
3、需提供表格中注册造价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实;
4、需在评选材料中提供评选日的前三个月的评选单位为该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中心和评选单位的公章)。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过往业绩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送审造价 |
咨询类别 |
核减额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 |
合计: |
|
|
|
注:1、过往业绩填写内容为单位过去二年(2015年-2016年)承接的三明市非高速公路的在主要经营场所的项目业绩,行次不够可另增加;
2、每项过往业绩须提供合同(只需提供含有咨询内容页、双方签章页)复印件、审核报告结论页(必须含各方盖章、送审金额内容)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提供资质等级证明材料等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在此列明: